Welfare & Social Security Guide for Foreigners in Jap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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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在日本的福利與社會保障指南
日本擁有一個全面的社會福利系統,涵蓋長期護理、殘疾支持、兒童福利和生活保障。只要您已註冊為居民並符合相關條件,大多數這些福利對外國居民同樣適用。
長期護理保險 (介護保険)
誰必須參加
- 40歲及以上:所有年滿40歲的居民,包括外國人,將自動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(介護保険)
- 當您滿40歲時,市政府會自動為您辦理登記
保險費用
- 40–64歲:包含在您的國民健康保險或員工健康保險費用中(無需單獨支付)
- 65歲及以上:從退休金中扣除的單獨保險費或單獨計費
- 保險費用根據市區和收入水平而異
長期護理服務 (介護サービス)
如果您或家人需要長期護理,可以申請 護理需求認證 (要介護認定):
步驟 1:在您所在市政府的長期護理保險櫃檯 (介護保険担当窓口) 申請
步驟 2:調查員會上門評估該人的狀況
步驟 3:認證委員會決定 護理等級 (要支援1-2或要介護1-5)
步驟 4:護理經理 (ケアマネジャー) 幫助您選擇和安排服務
可用服務
- 居家護理 (訪問介護):護理人員上門提供洗澡、餐飲協助等服務
- 日間服務 (通所介護/デイサービス):每天接送至護理設施進行活動和用餐
- 短期住宿服務 (ショートステイ):臨時入住設施以減輕家庭護理者的負擔
- 養老院安置 (特別養護老人ホーム):適合高護理需求者
費用:根據收入,您需支付 10–30% 的服務費用,保險覆蓋其餘部分。
對外國人而言:任何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居民均可享受護理服務。在某些地區提供多語言護理人員 — 請詢問您的護理經理。
兒童福利津貼 (児童福祉)
兒童津貼 (児童手当)
- 詳情請參見 懷孕與育兒 部分
- 每月每名兒童 ¥10,000–¥15,000,直到高中畢業
單親家庭兒童扶養津貼 (児童扶養手当)
- 適用於單親家庭(離婚、分居或父母去世)
- 金額:第一名兒童每月 ¥45,500;第二名兒童額外 ¥10,750;每增加一名兒童 ¥6,450(2024年金額;受收入限制)
- 資格:外國居民為18歲以下兒童的主要照顧者
- 申請方式:在您所在市政府 (福祉担当窓口) 申請
- 需要證明:離婚證明、兒童出生證明、居留卡
特別兒童扶養津貼 (特別児童扶養手当)
- 適用於撫養有身心障礙的兒童(20歲以下)的父母或監護人
- 金額:每月 ¥55,350(1級,重度殘疾)或 ¥36,860(2級)
- 在市政府申請;需要進行殘疾評估
殘疾兒童福利津貼 (障害児福祉手当)
- 適用於在家中生活的重度殘疾兒童(不在機構內)
- 金額:每月 ¥15,690
- 在市政府申請
殘疾福利 (障害福祉)
殘疾證明 (障害者手帳)
日本有三種類型的殘疾證明 (手帳),適用於符合條件的任何人,包括外國人:
| 證明 | 覆蓋範圍 | 發放機構 |
|---|---|---|
| 身體殘疾證明 (身体障害者手帳) | 身體殘疾(視力、聽力、行動、內臟) | 市政府或福利辦公室 |
| 智力殘疾證明 (療育手帳) | 智力殘疾 | 省市福利中心 |
| 精神殘疾證明 (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帳) | 精神健康狀況、自閉症 | 省政府 |
持有殘疾證明的福利
- 公共交通(火車、巴士、國內航班)折扣
- 減免NHK費用
- 所得稅扣除
- 福利服務和住房的優先權
申請殘疾證明
- 訪問您所在市政府的福利辦公室 (福祉課) 或社會福利機構
- 攜帶:居留卡、我的號碼卡、近期照片、醫生的診斷書
- 處理時間:1-3個月
殘疾人士的福利服務
根據《殘疾人綜合支援法》(障害者総合支援法),殘疾居民可以獲得:
- 居家幫助服務 (居宅介護)
- 福利設施的日間計劃 (生活介護)
- 支持性就業計劃 (就労支援)
- 短期住宿服務 (短期入所)
通過您所在市政府的殘疾福利櫃檯 (障害福祉担当窓口) 申請。
生活保障 (生活保護)
生活保障 (生活保護) 為無法自給自足的人提供安全網。
誰可以申請
- 日本國籍:根據公共救助法完全符合資格
- 外國國籍:某些簽證類別根據行政指導符合資格(並非法定權利):
- 永住者 (永住者)
- 定居者 (定住者)
- 日本國籍配偶 (日本人の配偶者等)
- 特別永住者 (特別永住者)
- 持工作簽證者(工程師、學生等)通常 不符合 生活保障資格
保護類型 (保護の種類)
| 類型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生活扶助 (生活扶助) | 基本日常生活費用 |
| 住房扶助 (住宅扶助) | 租金補貼 |
| 醫療扶助 (医療扶助) | 醫療費用全額覆蓋 |
| 教育扶助 (教育扶助) | 兒童的學校費用 |
| 就業扶助 (生業扶助) | 職業培訓費用 |
如何申請
- 聯繫您所在市政府的 福利辦公室 (福祉事務所)
- 社工會上門評估您的情況
- 您必須先使用所有可用的資產和收入(儲蓄必須低於一定門檻)
- 在申請生活保障之前,必須申請所有其他適用的福利
重要:申請生活保障不會直接影響您的簽證續簽,但移民官可能會在評估您是否符合某些簽證續簽的「自給自足」要求時考慮此事。如有需要,請諮詢認證的行政書士 (行政書士) 獲取移民建議。
自給自足支持系統 (生活困窮者自立支援制度)
針對尚未達到需要生活保障的程度但經濟困難的人:
- 自給自足支持諮詢 (自立相談支援):在您所在市政府的福利辦公室提供免費諮詢
- 臨時住房支持 (一時生活支援):為無穩定住宿的人提供短期住房和餐食
- 家庭帳戶支持 (家計改善支援):協助管理家庭財務
要獲取這些服務,請訪問您所在市政府並詢問 生活困窮者自立支援 櫃檯。
福利與社會保障的主要聯絡人
| 服務 | 聯絡方式 |
|---|---|
| 長期護理認證 | 您所在市政府的 介護保険担当窓口 |
| 殘疾福利 | 您所在市政府的 障害福祉担当窓口 |
| 兒童福利津貼 | 您所在市政府的 児童福祉担当窓口 |
| 生活保障 | 您所在市政府的 福祉事務所 |
| 多語言福利諮詢 | 外國居民諮詢中心 (地域によって異なる) |
語言支持:許多福利辦公室現在可以使用電話翻譯服務。請要求櫃檯工作人員安排翻譯 (通訳を呼んでください)。日本財團也在外國人諮詢中心提供多語言社會福利指南。
⚠️ 免責事項: 本ページの情報は参考目的であり、最新の正確な情報は各行政窓口・公式サイトでご確認ください。